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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打成骨折怎么判|打架把人打成骨折是否会被判刑

刑法论文 时间: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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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法律咨询:

2012年09月06日晚6点差不多时,我家正好吃饭,突然听到大门口有人在骂我们,我妈出去看后,看到隔避的在骂然后就开始对骂。在骂的过程中,我妈因太生气,然后跑到楼下门口与其对骂,但没过多久,就双方开始动手,我下来看到不对,我就上去帮忙,推开了隔避的婆婆,然后,那婆婆就开始骂我,我也认不住,就去骂她。然后因一此太过生气,就拿起旁边的木条砸了过去。当时也不知会不会出事,后来派出所来了,然后对方去医院说小手骨折。当夜我就认罪,然后被关,到第二天下午,办了取保候审。出来后,我也去医院看过她,也道歉,但对方不接受。就说要起诉我。我想问下,这样的案件,会不会被判有罪入狱?还是缓刑?对方根本就不想和我调解,还放出话说要弄死我。
而我也在取保候审后去医院看她,也给她赔理道歉。但对方不接受。理都不理,还是在骂。然后医药费,我也帮她交了一点。在取保候审中对方如果不调解,已起诉。案件提交检察院。是不是就要起诉我了。律师费贵嘛?一般律师费大概要多少?假如被判刑,法院的出庭费是不是也会我出?还要赔偿对方的医药费?还有被判缓刑的机会大不大?

律师解答:

涉及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你委托律师了解案情,尽量调解处理。过段时间,在做调解。若是那样,你可以委托律师为你辩护。是的,律师费用可以和律师协商,对方的医药费也是你出。委托律师后,和律师商量诉讼策略。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利用摘除节育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的联合通知》(1983·12·10)

二、以牟利为目的私自为育龄妇女摘除节育环,方法粗野,伤害妇女身体的,依照刑法规定的伤害罪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立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1997·12·31 法释 〔1997〕11号〕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10.20 法释 〔1999} 18号)

第四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 法释[2000]33号)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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