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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律咨询:
因个人恩怨对方聚众对本人进行殴打,本人应忍受不住拔刀进行了防卫,遂被捕,请问我会留案底吗?殴打持续了十几分钟,对我也造成严重伤害。可我只有十四岁,而且对方都是已成年的,他们跑了,我被捕了,这样算吗?
律师回答:
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会留有案底。已满14周岁,未成年,可以不被留犯罪记录。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的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