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网!

严什么拒绝|什么是拒绝履行

合同法知识 时间:2020-03-25

【www.ynkwsw.com--合同法知识】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


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的请求权是针对于债务人的特定的行为行使的,债务人的义务也正是此特定的行为,此债权人得为请求及债务人所应实行的行为即为给付。在不当得利之债中,给付是不当得利人应返还不当得利的行为;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给付是本人应偿付管理人在管理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而在合同之债中,由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常常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当事人的行为都为给付。当然,给付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不作为,即不为一定的行为,如债务人不得泄露技术秘密等。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zhishi/52985.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