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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身亡】醉酒男在大同闹市持刀砍人,持刀伤人怎么处罚

刑法论文 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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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的人神志不清,最容易做出一些伤害他人的事件,山西大同市柳港园附近路段,一名男子手持菜刀沿路砍人,致9名群众受伤。男子公然在公共场合砍人,导致受害人重伤,这样的故意伤害事件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醉酒男在大同闹市持刀砍人,持刀伤人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住在附近的刘女士介绍,事发时她正好经过,看到一名光着膀子的男子,右手拎着把菜刀,从菜市场门口附近沿路向东,见到行人就朝对方脖子上挥砍。当时有许多接孩子放学的老人,也有过路群众,许多人因躲闪不及被砍伤。

至于男子砍人的原因,多名目击者都称不清楚。

目击者提供的视频显示,有两名伤者躺在地上,四周围满了群众,急救医生正在现场抢救。另有网友上传的视频显示,男子砍完一人后,继续向前行走,紧接着又砍向另一人。

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有人质疑拍摄者冷漠无情,称完全可以远远地提醒路人躲开,甚至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采取如驾车冲撞、驱赶行凶者等措施,以保护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避免更大伤害。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9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

昨天,记者从大同市公安局了解到,共有9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

昨天下午4点多,大同市三医院急诊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9名伤者都是头颈部受伤,部分伤员出血量大,目前,除一名伤者眼睛伤势较重转北京医院外,其他伤者分别在骨科、胸外科等科室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砍人男子曾独饮二斤酒

“精神好像有点问题。”有知情者透露,砍人男子来大同一年多,开了个砂锅店,之前就坐过牢,获释没不久,事发时感情可能出现问题喝多了,但此说法未得到警方证实。

据当地媒体报道,26日16点43分左右,有人报警称,柳港园A区南门菜市场有人醉酒滋事,并胡乱砍人。多名民警迅速分乘警车赶赴现场处置。民警沿路追捕至柳港园西门处,接到群众线索,嫌疑人已乘坐一辆红色出租车逃离,警车追至九州岗路口,趁出租车等红灯时,迅速将其截停,将犯罪嫌疑人当场控制。

昨天下午,记者从大同市公安局获悉,犯罪嫌疑人侯栓详系黑龙江齐齐哈尔人,事发当天曾独自饮酒二斤,经血液鉴定,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64毫克/毫升。目前案件具体情况在进一步调查中。

醉酒伤人也应负刑事责任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张敬辉律师介绍,从法律上讲,醉酒分为病理性醉酒和生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要负刑事责任,因为生理性醉酒是可以控制的,醉酒者醉酒之前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酒后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醉酒后,一般人也并不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对于是否构成病理性醉酒,应当进行法医鉴定。

张律师称,如果排除病理性醉酒因素,砍人男子的行为应当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故意杀人罪。视频显示,该男子是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实施砍人行为,其犯罪客体是不特定人的公共安全,是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的。张律师表示,在实践中也有以故意杀人罪来处刑的,比如震惊全国的昆明火车站暴恐案,被告人的罪名之一就是故意杀人罪。

另外,对于视频拍摄者来说,张律师认为其有义务提醒受害者,而不是在车里跟踪尾随砍人者进行拍摄。虽然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去对抗暴徒行凶,但至少应当向受害者进行提醒。按照拍摄的角度和与行凶现场的距离来看,如果其能大声呼叫提醒路人,至少视频中的两个受害者有很大可能躲过这一劫。在现代社会中约束大家行为的,除了相关法律条款外,还有从小就根植于内心的道德准则。

【法律解读】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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