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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_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的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时间:202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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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票据是在在票据上有我国境外发生的行为,但是,国际票据流通毕竟具有共同的规律性。那么,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的原则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涉外票据

涉外票据是指在票据关系上具有一定涉外因素的票据。它通常在地域上或当事人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也可以称为国际票据。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

在实践中,处理涉外合同纠纷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法律适用。涉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法人或个人,合同中不免会涉及到法律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适用外国法律还是适用本国法律对纠纷的解决至关重要。因此,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般尽量约定合同适用本国法律,这样对当事人来说是有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以明示方式选择处理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可以选择我国法律,也可以选择外国法律。

选择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不得违反国家主权原则。不得故意借助选择法律方式规避我国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否则选择无效。

对于涉外合同,除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之外,我国法院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性采取如下原则:

1、当事人协议原则

我国法律允许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合同的管辖地及法律适用,也可以选择仲裁。当事人选择的国家法律与合同争议要有实际联系,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涉外合同纠纷中就管辖权或适用法律问题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则需要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

2、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

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在当事人选择中国法律时,如果纠纷发生在某个国际条约的参加国,则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在中国法律和国际条约均没有规定时,还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综上所述,如果合同双方最终仍各持己见不能达成协议,就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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