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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专利权的司法保护内容包括哪些

专利 时间: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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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司法保护内容包括哪些

专利法经过两次修改,更加完善了专利保护制度,其突出点在于对专利审查制度中的司法审查以及专利的司法保护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确定了司法程序在专利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专利司法审查属于专利审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各国的专利审查制度中均占有重要地位。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协议中也规定对行政部门的终局裁定,应使当事人有机会要求司法复审。所以,专利行政诉讼是专利审查公正性与准确性的最后保障。

以往人们对司法审查的理解不过是对行政审查的决定再进行一次内容相同的复审,是行政审查简单的延续,以至在审查上存在重行政、轻司法的现象。其实,司法审查与行政审查是有区别的。在审查原则上,行政审查仍属于行政行为范畴,体现的是公众利益,审查部门代表公众利益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专利授权文件好比是审查部门代表公众与专利权人签订的一份“协议”,而司法审查则作为行政部门与申请人的中间仲裁者。在审查重点上,行政审判着重于技术,司法审查着重于法律程序。在审查方式上,行政审查部门的审查员主要是依职权进行审查,根据自己对技术方案的认识判断其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司法审查采取的是抗辩制。

新修改的专利法规定,当事人对复审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意味着当事人对复审委员会就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所做决定不服,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从而扩大司法审查范围,这是专利法的变化之一。

变化之二是专利权人或利害人有证据证明他人实施或将实施侵权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就会使其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并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财产保全的条款,这个决定称作“诉前禁令”。

过去地方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认定和赔偿均可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新专利法,对于侵犯专利权案件,地方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但对赔偿数额,地方行政管理机关仅可调解,不能作出行政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田力普认为,专利法从立法宗旨、权利主体上都进行了修改,如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等,新专利法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强化法律保护,如果说,没有良好的司法保障,执法保障,将难以发挥专利法的作用。

那么,新专利法加强司法介入有何意义呢?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马来克对记者说,新专利法加强了人民法院在专利审查和专利保护上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也提供司法复审的机会,二是规定专利权人如主张侵权人赔偿自己经济损失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作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但不能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新专利法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与世贸组织的要求接轨,另一方面是因为经过10年来的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审理专利案件的水平不断提高,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审判经验,培养了一大批专门人才,已具备了为专利制度提供司法保障的能力。新专利法的实施,说明专利保护的重点已转移至人民法院,这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一致的,也与专利法基本上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这一特性相符合。加强对专利制度的司法介入,可更有效地保护权利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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