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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的认定]认识非法集资 维护资金安全

经济犯罪 时间: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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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一些投资理财产品不断的涌现,令人应接不暇,人们对于理财机构,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而我国关于信托等金融机构的法规还不健全,现实生活中不乏有人因为盲从而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使多年的积蓄付之东流,所以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对维护资金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非法集资还没有统一的法定概念,刑法中与其相关只有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结合相关规定概括为“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点有: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 “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等形式。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道律师建议: 1.要人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 “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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