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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取保候审适用条件_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和保证方式有哪些

取保候审 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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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和保证方式有哪些?

是我国规定的一项特别制度,那么,你知道取保候审制度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吗?此外,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通常有哪些呢?下面,请大家跟律师小编来具体了解下吧。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1款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条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高检刑诉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两种取保方法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确定,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有权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保证金向县级以上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和保证方式分别是什么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取保候审的大前提是,行为人主观恶性效,社会危害性小。另外,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分别是保证人和保证金。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随时到我们律师官网查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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