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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工伤赔偿 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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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16倍=489792元。 二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14倍=428568元。



三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12倍=367344元。 四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10倍=306120元。



五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8倍=244896元。 六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6倍=183672元。



七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4倍=122448元。 八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3倍=91836元。



九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2倍=61224元。 十级伤残赔偿数额为30612×1倍=30612元。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以及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全部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zhuanti/34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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