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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效果图_超时效接受遗赠

婚姻家庭 时间: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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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被其中一个继承人占着,其他继承人好几年都没有要求分割,请问是否算过时效?

法律规定,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就可以被认为接受继承.

因此,这种情况下,只要独占遗产的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不和其他人共同拥有继承财产,其他的继承人就依然和该继承人共同所有遗产.

除非这个继承人明确表明独占遗产,这个时候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就受到了侵犯,也就是诉讼时效才开始计算.

但如果独占超过了20年,其他继承人自然丧失继承权.这就是最长时效的规定.这个情况下不管继承人知不知道继承权受侵害的事实,都不得再要求继承权.

吴先生生前收藏了一幅较有价值的字画,并当着儿子吴攀的面,立下自书遗嘱:自己去世后,字画归侄子吴海所有;房子和6万元存款等财产归吴攀。遗嘱的执行人是吴先生的好友王雷。吴先生去世后,王雷当众宣读了遗嘱。吴海因在国外讲学没有参加葬礼,4个月后回国才知道吴先生的遗嘱。于是,吴海要求吴攀交付字画。吴攀认为:父亲去世已超过两个月,吴海对接受字画没有表示,其行为已丧失接受遗赠的权利。因此,拒绝了吴海的要求。吴海是否丧失接受遗赠的权利?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案中,王雷作为遗嘱执行人宣读遗嘱时,吴海不在场,吴海对吴先生的遗赠内容不知情。当吴海知道遗赠财产的情况后,当即作出接受意思表示。而吴攀以父亲已去世超过两个月,吴海没有表示就相当于丧失接受遗赠的权利,是对法律的误解。所以,吴海没有超过接受遗赠的时效,他有权利接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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