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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子商务环境分析】什么是电子商务环境

经济犯罪 时间: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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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电子商务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我国电子商务需解决的主要法规问题为以下几个方面。

电子商务操作的基本规则方面的法规问题。

1、电子合同成立的形式及效力

通过网上交易,买卖双方也必须经过一个要约与承诺的过程。我国的合同法对电子合同能否构成合同形式要件已做出了明确规定,认为数据信息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一种书面形式,但对电子商务合同在何种情况下形成缺乏具体规定。因此如何来认定网上电子商务合同已构成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成为电子商务法律问题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2、数字签字、认证及公共钥匙设施

同书面资料相比,网上资料因可随意修改、编辑、偷窃等,而使如何确保网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安全性和时间性面临着很多的挑战。这不仅牵涉到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到法律问题。每年世界各国因网上信息资料,包括公司商用机密资料和信用卡资料被盗而造成的损失达数百亿美元。因此,迅速在我国建立一个电子安全系统已时不待我。一个电子安全系统主要需解决四个问题:只有经授权的人方能进入信息库;未经授权的人不会创作、修改或销毁电子数据;经合法授权的人在进入信息库时不会被拒绝;确保信息资源被用以合法目的。在电子网络化的虚拟世界里,解决身份认证及隐私保密须通过密码和数字认证的技术以及公共钥匙系统。

由于加密软件的使用在我国尚未普遍,人们在网上传送数据电文通常不附具签名或加密。即使使用电子签名并对数据电子加密,签名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也必须通过建立一个电子安全系统来得以保证。

通过立法可在法律上保证数字签字的规范化、明确数字签字的有效性和认证机构的权威性以及违规的法律后果;同时,在法律上可保证通过因特网传递的文件不会伪造或修改,能确立真实的发件人和收件人通讯收发的时间以避免毁约。这无疑将对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框架。

3、电子支付

阻碍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特别是BtoC商务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是网上支付结算的问题。与美国网上支付主要是通过信用卡来完成的方式相比,因我国信用卡应用尚未普遍但老百姓的储蓄率又相当高,所以我国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支付可以考虑采用多种方法,对电子支付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必须逐一解决。

4、电子邮件广告

由于因特网允许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这样用户就无法避免收到大量的、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此类电子邮件广告不仅浪费用户很多时间来分类清除,同时也构成骚扰。对此类电子邮件广告不进行规范将影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为阻止此类电子广告,并明确网络商的责任,必须通过立法来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广告法。

5、电子商务特定领域

对网上推销色情作品或产品、网上赌博、网上销售武器等,需制定专项法律来限制并对政府司法机构如何介入电子商务和监控因特网提出具体标准。鉴于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转对国家的经济命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可立法规定允许执法机构按一定司法程序有权获取因特网公司操作地点、加密通讯和储存电子信息等有关材料。

6、安全性法规

(1)用户隐私权

因特网是一种全新的通讯媒体。由于它的全球性、传播性、公开性和互动性,因特网是第一个允许任何一个国家的用户通过因特网可以自由发布信息及从事商务的媒体。用户可以通过因特网来挑选个人喜欢的信息和娱乐,也可以在网上买卖股票等。网络的互动性在很大的程度上已改变了传统的消费者同供应商的关系。同样,政府也在逐步通过因特网为其公民提供包括教育、医疗保健、政务信息等服务。

由于电子商务使得消费者个人的资料可以轻易地被他人获取或利用,消费者对在网上交易会产生忧虑从而不会充分利用因特网来积极地进行电子交易。根据国外所作的一些调研,可以看到如消费者对其个人上网资料能得到何种隐私保护持疑虑态度,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将受到相当的影响。因此就有必要通过人大立法来明确网络商应如何告知用户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将会被派何用处,用户是否有权来修改针对他的个人资料,网络商未经用户同意而擅自披露用户个人信息的责任等。

(2)加密和解密系统

电子商务中对用户提供的信息,特别是有关网上支付结算的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同于通过铺在地下电缆来传递的传真和语音,因特网是通过无以计数的、联网的电脑来传递信息的,信息所走的路径是无法预测的。因而,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对网上披露其不经过加密的支付结算信息疑虑重重,这无疑将阻碍电子商务的普及。

(3)安全性认证

我国应该而且必须迅速建立一个国家级的电子商务认证中心(CA),以便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一个既有权威性但又是完全独立的非政府的认证机构。认证中心可以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以形成一个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认证体系,也可以同现有的一些地方级的认证中心建立相互联系。

(4)、计算机犯罪

随着我国因特网用户量的迅速增加,利用因特网犯罪的也相应增多,诸如:通过网络进行的欺诈行为、侵权行为、诽谤行为、非法销售行为、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乃至国家机密的行为。虽然说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犯罪仅是冰山一角,但是对利用计算机犯罪的现象必须防患于未然。应该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对各种计算机犯罪行为进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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