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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与股权转让款的法律关系_律师介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必要性

法律顾问 时间: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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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看似法律关系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却有很多问题值得注意,稍不留神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的今天,从借贷关系建立初期就聘请律师作为指导,将会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经济权益,那么我们就来分析下律师尽早介入借贷关系将会为债权人提供哪些有价值的法律服务?

审核债务人的相关信息

作为借贷关系的主体之一,债务人的相关信息,将会对今后债权能否顺利履行产生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本律师接待的诸多借贷案件咨询过程中,有的债权人仅拿着一张借条便要求律师进行诉讼,借条中仅写明张三、李四,其他身份信息均无。对于这类案件,律师只能向您说“抱歉,基于您这个案件中债务人的身份信息不准确,本律师无法接受委托”。理由是这样的,在律师向法院申请立案过程中,需要提供被告的包括姓名、年龄、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多种有效身份信息,并且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基于地域管辖之规定,债权人还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打个比方,如果债权人是河北人,债务人是福建人,那么是需要到福建省相应的法院进行诉讼。除非债权人能向法院提供债务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实践中提供该项证明非常困难),否则无疑是增加了债权人的维权成本。

如果在签署《借款协议》之前,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那么无论是核实债务人的身份信息,还是起草《借款协议》都会对债权人的权益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

此外,本律师还认为对债务人工作能力、健康状况、社保账户等信息的查实,更加有利于今后债权的顺利实现。

起草专业的《借款协议》

我国的文字表意博大精深,同音字、多义字更是不在少数。早年就有《借款协议》中出现“还”字,引发的争议。现实中,因“借条”或者“欠条”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如果将起草《借款协议》的工作委托律师进行,那么因此而引发的争议将会避免。

三、确保担保财产的有效性

随着普法节目的日益盛行,债权人在借贷关系建立时也会相应地要求债务人提供各种担保,但殊不知我国《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对于各种担保有效成立的条件、形式等都有不同的规定,同时,法律对各种担保的时效规定也不尽相同,如果没有律师的专业指导,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能否确保债权的顺利实现将不得而知。因此,由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审核债务人提供担保财产的形式等,将十分必要。

提示债务履行的时效规定

大家也许都会知道,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但是这二年是从何时起算?对于分期履行的债务时效如果起算?怎样的催收方式才能起到时效中断的作用?如果时效届满后,是否还有补救的措施?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的律师依据各案的具体情况出具不同的解决方案才能避免债权人的利益无端受损。

除上面提到的几点外,专业的法律服务还会告知您如何有效的约定利息,何种情形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等诸多问题。总之,民间借贷看似简单,但其中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牵扯的法律规定散而多,事后哭诉,不如提前预防。

注:本文系罗艳杰律师原创文章,版权归属罗艳杰律师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另本文系罗艳杰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而写,不作为向今后委托方做出任何承诺、暗示,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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