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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偿债权顺序|合伙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破产清算 时间: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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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财产在破产后,并不是想当然的归合伙人所有,而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按照合伙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来进行清偿。那么合伙企业首先应该清偿的是什么呢?小编为你解答。

合伙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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