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网!
【www.ynkwsw.com--债权债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本文来源:http://www.ynkwsw.com/zhuanti/51858.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