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ynkwsw.com--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释义】 本条是关于如何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
保护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权益,是农村土地承包的一项重要原则。对此,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婚姻法也规定在离婚时,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作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法律,本法第6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本条对妇女结婚、离婚或者丧偶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问题,做了具体规定。
本法为什么要对保护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做出特别规定呢?这是因为,土地是我国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为关切的一项基本权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男女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承包权利。但是,较长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在土地承包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视妇女、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有的以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乡规民约的形式,剥夺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有的以“测婚测嫁”等理由,对未婚女性不分土地或少分土地;有的地方出嫁妇女特别是离婚丧偶妇女户口被强行迁出,承包的土地被强行收回,其他与土地承包相关的经济利益也受到损害。特别是一些人多地少、土地经济价值高的农村或者以耕作为主的贫困地区,这类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出嫁后婆家不分土地,娘家的土地又被收回。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农村对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问题重视和解决不够,有的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影响了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近年来,农村妇女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犯而上访的比较多,如某省人大和妇联2000年至2001年出嫁妇女集体越级上访达192批1659人次,再如某市各级政府近两年共接待妇女土地承包纠纷的来信来访5000多件次。产生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一些地方受封建思想的影响,歧视妇女、漠视妇女权利;法律、政策规定不尽完善,执法不力;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因此,必须加强对妇女承包权益的保护,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承包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法对保护妇女承包权益的问题做出特别规定,有利于保护弱者,体现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反馈
内容有误 未解决问题 法条过时 内容过时 排版错乱 其他错误更多农村土地热门文章
农村危房改造补偿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纠纷2019/1/16 12:12:00更新危房改造是我国政府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危房改造是指对危险的房屋进行修缮的工程,危房改造是有一定财政补贴的,由国家财政部拨款,那么农村危房改造补偿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遇到“未批先占”该如何维权
土地纠纷2018/11/13 14:37:00更新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被征收方需要向相关的行政机关申请征收,征收土地获得批准后,才能实施征收方案,那么遇到“未批先占”应该该怎样进行维...
少批多占,未批先占违法吗,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土地纠纷2018/11/12 16:33:00更新提起诉讼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而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而提起民事诉讼是需要交纳一定诉讼费用的,由起诉人预先交纳,那么打官司是不是由败诉方支付...
空挂户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拆迁安置吗
土地纠纷2018/11/7 8:56:00更新在现实生活中空挂户是比较多的,空挂户是指将户籍落户在该地后,长期不在落户地生活的情形,而房屋拆迁是经常发生的,那么空挂户能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拆迁安置补偿?下面...
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土地纠纷2018/9/28 13:41:00更新如果自己家农村的房子被政府部门拆迁了的话,那会一般会赔偿安置房的,这个安置房现在一般都可以取得房产证了,那么可不可以用来贷款?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